本报讯 (记者 汪晶晶)去年7月,新修订的《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明确约定,一手楼中介费由开发商承担,中介公司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不过市民朱先生最近经历了一种中介卖一手房的形式,这家中介公司并非开发商委托公司,却卖一手房,并要收中介费。他不知道是否合理,于是报料本报。
未受委托卖一手房收中介费
3月15日,想买二手房的朱先生向广东××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执业顾问咨询二手房信息。执业顾问吴小姐向其透露如果想买珠江新城一即将开盘的楼,可以通过关系帮他弄到。据了解,该楼盘以卖中小户型为主,均价低于18000元/平方米,性价比较高。很多人都对其有兴趣。吴小姐告诉他:成交时要交房子总价的2%给中介。朱先生认为新建商品房交易中不该有中介公司向购房者收取中介费的事。他说:“尽管是否通过这种形式买房,要看个人意愿,但我觉得中介是在诱导我走一种不合理的购房路径。”
中介借“关系”造就“VIP”客
3月16日晚,记者联系上××地产吴小姐,告知其想要一套该楼盘的二房单位。吴小姐说:“如果早一天说,弄到你想要的房问题不大。楼盘已经开盘,据说都卖得差不多了。要先问问才能答复。”据吴小姐介绍,能弄到新楼盘的房是因为公司与开发商高层关系不错,开发商可以优先考虑下他们的客户,帮他们把房子留着。到时客户直接过去签合同就可以了,不用受排队之苦。如果买下,交2个点的中介费就可以了。她称:给中介这种方便的开发商不少。之后,记者接到吴小姐电话。吴小姐称已经没有记者想要楼层的二房单位,但该盘保留了一些三房、四房单位,如果想要,可以让开发商留一套。
记者打电话咨询该楼盘售楼部。楼盘销售人员称:“所有单位都已经推出,没有保留单位。房子还没卖完,可直接到售楼现场咨询。”
■说法
业内人士称此不合理
合富辉煌首席市场分析师黎文江:这家中介收了佣金是违反了市场规则。政府已规定不允许受开发商委托的中介向客户收新建商品房的中介费,这些没有受委托的中介更没有理由收这一费用。如果中介介绍的是二手房,收中介费毋庸置疑。撇开一手房收佣金违不违规不说,但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对客户不负责任。因为中介也并不一定能通过所谓的“关系”拿到房,可能会耽误客户的买房时机。此外,开发商如果有委托代理商了,那这个中介的行为是侵犯了受委托代理商利益的,对那些到售楼现场排队买楼的客户也是不公平的。
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经理周峰:其实这种交易方式已经存在很久了,前年、去年尤盛。那时房子卖得好,很多人抢着要。中介公司和开发商之间的那层关系就显得格外宝贵。去年第四季度后,这种情况就少了。有急着买房的客户存在,这种方式就有了其存在的滋养土壤。它有些像内部认购,但多了给中介费这一环。尽管业内很多人都见惯不怪了,但它始终是违规的,需要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