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房确权涉及的测绘费将由开发商“埋单”。10月8日,记者从顺德国土分局获悉,顺德区土地房产宗地测绘将实行新收费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新的收费标准,新建商品房确权涉及的测绘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列入商品房销售价格成本,不得再另行向购房人收取。其他测绘收费,仍按“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执行。新收费标准参照国家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标准,区分房屋种类并按其建筑面积大小进行收费,其中住宅用房房产分户测绘收费标准为1.36元/平方米,商业楼用房为2.04元/平方米,多功能综合楼用房为2.72元/平方米。根据相关规定,凡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生产机构在执行新标准前,均须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性),实行亮证收费。
据介绍,顺德区旧房产测绘收费标准从1998年开始实施,当时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房产测绘收费标准,但顺德已全面开展房产宗地测量工作。旧收费标准与国家2002年颁布的房产测绘收费标准不一致,也与目前土地房产测绘市场化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故作出上述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