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府昨天正式下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作为能耗大市的佛山将从政策、技术、监管各方面进行完善,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市内的工业、交通、商用和民用等各个领域的节能工作实现节能降耗目标。方案中提出,将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从根本上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
严控新建高耗能项目
《方案》表示,将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实行严格的能耗准入管理。按市场化原则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低效率的产业。加快关闭、淘汰能耗高、污染大、效益差的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与此同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十一五”期间,全市淘汰小火电机组204万千瓦。
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将强化工业节能。陶瓷和水泥、电力、纺织、有色金属加工、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等5个行业将列为重点节能行业,“十一五”期间,佛山216家重点能耗企业须实现节能140万吨以上标煤。
未实现节能单位不得评奖
《方案》对建筑、交通、农村等各个领域的节能工作也做了明确要求。内容包括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须严格实施和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加快开发和推广液化天然气(LNG)、生物柴油等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等等。《方案》还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应做全社会节能的表率,以节电、节油为重点,做好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公务车节能,降低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记者从经贸部门了解到,佛山将加快节能技术创新,完善监管和统计公报体系,对于节能工作中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而未能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地方、单位和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