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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路与魁奇路交叉口一闲置的空地上,数十位拓荒者在此长期驻扎,窝棚一个连一个
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进一步加强闲置土地的清查工作,要求对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土地征收20%的闲置费,而土地闲置满两年的依法应当无偿收回。
消息出台后,房地产业界普遍认为这项《通知》将能有效打击发展商囤地等违规行为,对加快发展商建设住宅项目的周期有着重要意义。而佛山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五区和市属国土部门正在全面清查和鉴别闲置用地,一旦这些闲置用地因为发展商自身原因故意拖延,将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多管齐下打击“囤地”
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了政府部门对节约国有土地资源、打击违规囤地的决心,也被业界认为是近两年国务院出台的最为严厉的土地管理相关政策,业界普遍认为这项政策是项庄舞剑,却意在进一步调控过热的房地产市场。
据了解,《通知》要求各地政府部门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而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办法。《通知》还要求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要求各地国土部门强化用地合同管理。在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中要严格约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对非经营性用地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应当约定或明确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依法出让。
业界普遍认为,《通知》从国有土地出让的源头以及开发周期的控制上全面收紧管理,对一些违规囤地的发展商无疑是“当头一棒”。
佛山加速清查闲置用地
虽然佛山每年出让的商住用地规模不能和广深等一线城市相比,但土地市场却在最近3年非常活跃。对于土地新政出台,佛山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正在加速闲置土地的鉴别和清理工作,已经和数块由于自身原因故意闲置用地的发展商进行了交涉。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从去年开始,佛山市市属和五区国土部门加强了闲置用地的鉴别和清理工作,但目前最终判定为闲置用地的地块仍然还在统计之中,但已经有五六块闲置用地已经初步判定是发展商故意拖延。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之前一些地块由于报建的手续比较繁琐,因为政府方面的原因推迟了开工的日期,这种就难以认定是发展商的原因而拖延开工日期,但也有一些闲置地块是因为发展商因故拖延,则会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对闲置土地进行依法惩处甚至收回。
土地市场有望冷却
佛山一些地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通知》从政策上促使发展商进一步加快建设规模,对进一步增大今后几年的住宅推出规模有着重要意义,同时这一《通知》如能得到切实执行,加上先前出台的种种金融调控,近年来“地王”屡出的佛山土地市场有望降温。
由于受到大市环境以及金融方面等调控因素的影响,最近顺德区出让的多宗商住用地因为没有发展商报价而流拍。这些地块中,包括位于容桂眉蕉河畔的优质商住地块,以及位于龙江等地的优质镇街地块,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发展商在多项调控之下已经调整了“拿地”策略,不敢轻易追涨。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通知》出台之后,发展商在土地开发的过程中受到的限制措施将更加严厉,再加上金融调控,发展商在获得贷款的难度和广度上都大大增加,因此从今年起佛山的土地市场将会有一个降温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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