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广州市举行“住房保障政策和房地产政策宣传”咨询活动,首次公开进行大型的经济适用房预登记,有的市民早晨6点就来排队等候。由于场面火爆,1万多份资料很快派完,主办单位又加运了数千份。图为市民们在活动现场查看经济适用房社区分布图。杨凯梁炜培摄
广州新社区7633套经济房年底前交付使用
万人排队申购获资格者公示
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住上新社区的房子?陆续建成的新社区房如何分配?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在人民公园南广场举行“住房保障政策和房地产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向前来咨询的市民派发了廉租房资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预登记表和购房指南,1万多份资料一个上午就被抢空。
分过房改房买过集资房都不能申请
记者在现场看到,《审核表》的内容,包括申请人自己和配偶的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以及曾经享受过何种住房福利、收入情况、现住房情况等内容。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要求符合条件的家庭如实申请,并表示,政府将根据审核和公示的结果,根据房源的建设情况,通过摇珠和轮候的公平手段,依程序逐步落实解决。同时强调,要严格实行购房资格审核、公示制度,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套购政府保障型住房。
根据广州市现行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申购者需要符合以下四项条件: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并且该家庭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强调,这四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才能够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
李阿姨一家三口20世纪90年代初曾经分过一套面积29平方米的房改房,并且目前已经上市售出。昨日,认为自己有资格购买新社区住房的她,却在咨询时被告知,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市民没有资格再申请经济适用房,即使其他条件符合规则。还有一位来自白云区的阿伯告诉记者,他已经花6万元买了集资房,但仍然希望能够购买经济适用房。主办方人员表示,这种情况也不符合条件。
资格审核结果公示15天
那么,欲购经济适用房的市民领取并填写《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可领取;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
据介绍,《审核表》填好后,还需要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无单位、个体经营者及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然后将《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交回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的窗口。之后,经市房改办住建办进行资格审核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公示15天;25个工作日(含公示期15天)在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
取得《购房资格证明》的家庭,可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推出情况,自行到各经济适用房销售点选购经济适用房;购房时市房改办住建办将对购房资格进行复核,如在获得《购房资格证明》后家庭经济及住房情况发生变化而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将取消其购房资格。
新社区经济房销售点将网上公布
据了解,去年开工建设的新社区住宅7633套,建筑面积61.3万平方米,将于今年年底前陆续交付使用。其中,市政府投资15亿元建设的金沙洲廉租房,可在今年年底前全部解决2005年统计在册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5643户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此外,今年市政府继续加大新社区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新增14个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70.18万平方米,建设面积约194.1万平方米,可建住宅2.3万套。14个新社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分别位于荔湾、天河、白云、海珠、黄埔等生活便利、配套成熟的城区。为方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工作和生活,部分新社区住房位于地铁沿线。
据悉,这些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点将根据其建设情况逐步推出,并在市国土房管局的网站上公布(www.laho.gov.cn),市民可以上网查询。
四项条件
-广州市城镇户口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
-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房改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