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子已经转到我名下了,卖方不想交钥匙?我该如何维权? |
| 2008-8-4 15:15:24 提问者:刘小姐 回答人:麦律师 |
| 问题: |
| 我通过中介购买了一二手房,购房协议上规定:卖方必须于2008年8月5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买方使用(交易当日)。现在房子已过户到我名下(房产证已出),银行也已放款,根据协议,我只有一万元没给卖方了(协议规定:余下的一万元须在物业管理处转名时一次性付清),但是现在卖方(香港人)却借口没时间去物业管理处转名,从而想拖着不交房给我。今天已经8月4日了,根据协议规定,卖方在8月5日前交房给我是肯定不可能了。请问律师,卖方这样是不是违约了?如果她违约,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多谢! |
|
| 回复: |
| 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是2008年8月5日,即约定卖方在8月5日将房子交付给你使用,如果卖方因自己原因而未能将房屋交付给你的,就构成违约,卖方应根据合同中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详情请致电22602685与我所律师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