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玲律师,女,执业证号:191395210107。一九八九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一九九二年取得律师资格,同年开始在顺德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曾任顺德区公证处副主任。二00二年至二00五年在广东德邦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二00六年一月组建广东道邦律师事务所。擅长于金融保险业务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负责领导清收小组专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公司车贷险清收业务。该律师工作细致严谨,受到了中财保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