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良的郭小姐来电反映:8月5日她通过法院拍卖拍得了一套房,已有拍卖成交书,但房产证还没过户。几天前郭小姐在办理有线电视安装600元优惠项目手续时,安装部门却表示一定要出示房产证才能办理。郭小姐十分疑惑:“我出示的拍卖成交书足以证明房屋是我的,为什么不给我办理?”
记者随即到大良有线电视安装部门了解情况,相关人员介绍说,因为郭小姐选择办理的有线安装,是顺德本地居民或常住人口才享有的优惠项目,因此必须出示本地居民身份证,或是房产证等有效证件才可办理,因为郭小姐持有的是外地身份证,而提供的拍卖成交书又不具备完整的法律效用,按照程序和要求,在郭小姐没能提供出法律完备的证件前,无法为她安装该有线电视优惠项目。
记者随即采访了大良某律师事务所的丁怀宇律师,他说,拍卖成交书确实能证明房屋已经买卖,买卖双方是谁。但法律效应还不完备,要最终获得房产所有权,还必须完成最终的过户手续,就是办理房产证。拍卖成交书只是最终在办理房产证时的一项法律依据,因此无法证明买方已最终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丁律师解释说,拍卖成交书不能作为房屋产权的依据,未完成最终的过户程序也就无法确定谁是房屋的真正产权人。而有线电视安装部门属于半行政单位,所以拒绝办理也是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丁律师建议郭小姐尽快将房产证办理好,再去相关部门办理有线电视的安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