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用地建房、拆迁安置用地建房、拆迁赔偿房地产、已领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换领房地产权证)
一、需提交资料
(一)身份证明文件:
1、 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受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中国公民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国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所提交的委托书需经公证或认证。
6、 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见证或认证。
(二)数字化测量宗地平面图(公寓建筑的一并提交数字化测量单元房产平面图)。
(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1、 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填写提交《私人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申请书需房地产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加具意见盖章)。
2、 产权人为非自然人的填写提交《单位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申请书需房地产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加具意见盖章,所登记产权属公有资产的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区、镇〈街〉公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具意见盖章)。
(四) 根据不同的业务提供以下资料:
1、 批准用地新建房屋办证的需提交
(1)用地来源文件及相应附图:
可以作为用地来源的批准文件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适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关于同意使用土地的批复》、《关于同意征用土地的批复》、《划拨用地通知书》、《违法用地呈批表》、《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及其《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意拆迁******的批复》、《合宗用地申请表》等。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通知》;
(3)质量验收证明文件:《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房屋鉴定报告》并附顺德区建设局发出的处罚通知书(申领产权证的房地产属个人住宅的不要求提交质量验收证明文件)。
2、拆迁安置易地新建房屋领证或拆迁补偿房地产领证需提交:
(1)被征拆房地产的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拆迁用地确认书(拆迁用地确认书只大良范围的需提交)。
(2)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合同);
(3)拆迁用地许可证
(4)用地来源文件: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或用地证明文件,在取得拆迁安置用地中需缴交费用的一并提交缴款票据;
(5)《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通知》;
(6)《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申领产权证的房地产属个人住宅的不要求提交)。
3、只领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提交:
(1)土地使用证;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通知》;
(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备案表》或《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申领产权证的房地产属个人住宅的不要求提交)。
4、只领有《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提交:
《房屋所有权证》(86年后批准用地的需提交用地来源文件);
以上提交资料无说明复印件的即为原件,说明复印件的需提交原件校对
二、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初始登记费:80元/宗(登记费含证书一本,每增加一产权共有人加收10元/人/本证书工本费;农民以集体土地建房领证只收取证书工本费,即10元/产权人,区建设局收取)。
档案费:65元/宗(区档案馆房地产档案室收取)。
三、初始登记核准期限:
(一)、大良街道范围案件:30个工作日;
(二)、大良街道范围以外案件:40个工作日。
四、初始登记核准程序
(一)大良街道办事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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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大良:22836106容桂:28381011伦教:27751903北滘:26651188陈村:23305012 乐从:28862271龙江:23888718 勒流:25527192杏坛:27388113均安:25386900
投诉电话:0757-22836210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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